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码:2022-080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违规减持并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亚新材”)董事耿洪斌先生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东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上述集中竞价减持价格低于公司发行价,违反了董事耿洪斌先生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东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现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减持对应的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
1 、 减 持 计 划 一 : 公 司 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亚新材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其中耿洪斌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149%,且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个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25%;
实施情况:2022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南亚新材董监高提前终止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暨减持结果公告》(2022-033),其中董事耿洪斌先生于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5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共计49,700股,减持价格区间为27.92~28.84元/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0.021%。减持后,董事耿洪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77,620股,通过上海南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116,716股(四舍五入取整),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494,33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771%,占最新总股本(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2022年9月,公司总股本由23,440万股变更为23,475.16万股)的2.766%。减持已计划实施完毕。
2 、 减 持 计 划 二 : 公 司 于 2022 年 8 月 1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亚新材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其中张东先生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207%,且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个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25%;
实施情况:2022年9月16日,公司披露了《南亚新材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2022-07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东先生于2022年9月10日至2022年9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64,464股,减持价格区间为22.46~22.78元/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0.113%;减持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75,665 股,通过上海南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955,500股(四舍五入取整),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631,165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3.677%。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二、低于发行价减持的情况说明
上述集中竞价减持价格低于公司发行价,违反了董事耿洪斌先生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东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南亚新材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的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本人为南亚新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且拟减持南亚新材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承诺。
三、股东致歉及处理情况
上述事项发生后,董事耿洪斌先生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东先生向公司通报了有关情况,对本次疏忽行为进行了深刻的自查反省,并对此给公司及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表示诚挚歉意,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承诺事项,防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同时,公司也将继续督促并要求其切实履行相关承诺,并再次提醒相关股东及董监高认真学习减持相关规定,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切实履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有关承诺,避免此类
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