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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519:南亚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688519:南亚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1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
次会议由包秀银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带领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自身职责,落实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事项。

    投票结果:同意 9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投票结果:同意 9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亚新材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南亚新材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投票结果:同意 9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0 年的经营状况,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以及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等因素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自身的资源配置等因素,审慎预测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投票结果:同意 9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234,4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6,88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投票结果:同意 9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亚新材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为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投票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关联董事包秀银、张东、郑晓
远、包秀春、耿洪斌、崔荣华回避本议案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亚新材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计划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累计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中、短期贷款、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贸易融资、票据贴现、项目贷款等本外币业务。授权期限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投票结果:同意 9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亚新材关于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投票结果:同意 9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亚新材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投票结果:同意 9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亚新材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请包欣洋先生担任公司运营副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投票结果:同意 9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亚新材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为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绩效薪酬公司将根据每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本人绩效进行考核于年终(或次年初)发放。
    投票结果:同意 9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亚
新材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投票结果:同意 9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亚新材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投票结果:同意 9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亚新材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相应职责,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投票结果:同意 9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亚新材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
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投票结果:同意 9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亚新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投票结果:同意 9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亚新材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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