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3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50,425,843.13 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3,440 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688 万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4.5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自身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自身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