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4-005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73,782,286.9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 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 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
31 日 , 公 司 总 股 本 339,041,895 股 , 以 此 计 算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50,856,284.2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7.7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
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