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3-009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江苏联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联赢”)
资金来源及增资金额: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向江苏联赢增资及10,379.12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联赢激光华东基地扩产及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增资完成后,江苏联赢的注册资本由5,000.00万元增至30,0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江苏联赢100%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向江苏联赢进行增资及10,379.12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联赢激光华东基地扩产及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苏联赢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5号),公司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36,330,27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7.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89,999,993.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074,184.29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2,925,809.4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7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月17日对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4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
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联赢
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证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联赢激光华东基地扩产及技术中心建设 50,169.00 36,000.00
项目
2 联赢激光深圳基地建设项目 50,308.00 38,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合计 125,477.00 99,000.00
三、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相关情况
“联赢激光华东基地扩产及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江苏联赢。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35,379.12万元人民币至“联赢激光华东
基地扩产及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江苏联赢募集资金专户,其中25,000.00万元
作为江苏联赢资本金,10,379.12万元无息借予江苏联赢,在借款额度内视项目
建设实际需要分期汇入。上述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借款期限不超过3
年。
四、本次增资和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联赢
法定代表人 韩金龙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7年7月21日
注册地址 溧阳市昆仑街道泓叶路88号
激光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主营业务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
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100%
项目 2021年度(经审计) 2022年1-9月(未经审计)
总资产 92,101.44 125,982.36
最近一年又一期
的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 12,701.41 14,599.77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41,986.93 31,148.86
净利润 4,301.60 1,898.36
五、本次增资和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江苏联赢增资及提供借款是基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增资和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江苏联赢在平安银行深圳西丽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监督江苏联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35,379.12万元人民币至“联赢激光华东基地扩产及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江苏联赢募集资金专户,其中25,000.00万元作为江苏联赢资本金,10,379.12万元无息借予江苏联赢,全部用于“联赢激光华东基地扩产及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支出。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江苏联赢增资及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
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 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 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综上,保荐 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 投项目事项。
九、上网公告文件
(一)《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