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1-007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此次会议通知 已于2021年4月13日以书面及邮件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 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韩金龙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 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中国 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董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述职。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韩金龙及牛增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韩金龙及牛增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
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韩金龙及牛增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深圳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