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1-011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
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 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9,018,540.6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 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截至2020年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299,2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5,904,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9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
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5,904,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0年度进行一定比例的现金分红,同时需要留存部分未分配利润,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本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0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研发投入、日常经营。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