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4-060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7,2024 年 2 月 5 日,由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樊崇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股份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期限
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 3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2,000 万元~4,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19.96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161.07 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18%
实际回购金额 2,003.26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1.05 元/股~13.60 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45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和 2024 年 2 月 8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和《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20.45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19.96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
购价格上限于 2024 年 6 月 6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披露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2 月 22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0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6,613,184股的比例为0.0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1.14 元/股,最低价为 11.05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52,208.94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610,675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6,613,184 股的比例
为 1.1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3.60 元/股,最低价为 11.05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20,032,571.07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
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河南锦冠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锦冠集团”)的通知,锦冠集团拟自 2023 年 11 月 1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
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74)。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锦冠集团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
司股份 142 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4%,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1,516.07 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 日披露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除控股股东增持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均未发生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51,110,289 37.41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85,502,895 62.59 136,613,184 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1,610,675 1.18
股份总数 136,613,184 100 136,613,184 100
备注:公司控股股东河南锦冠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首发限售股份 51,110,289 股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起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8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
告编号:2024-038)。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通过本次回购计划累计回购股份 1,610,675 股。其中 644,270 股用于维
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将在发布回购结果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予以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公司未来将根据实际
情况对回购用途进行调整;966,405 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根据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将在本公告披露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公司如未能在
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三年内实施前述出售或转让,未实施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
以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不享有股东大会表
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
押和出借。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披露的
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