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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电气: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2

金冠电气: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4-054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7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
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核实<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2 年 7 月 18 日,公司控股股东河南锦冠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临时提
案方式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两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2 年 7 月 2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取消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原定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两项议案,增加了控股股东提请增加的前述两项议案。

  4.2022 年 7 月 20 日,公司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吴希慧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在委托征集期间,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

  5.2022 年 7 月 18 日至 2022 年 7 月 27 日期间,公司在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7 月 2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6.2022 年 8 月 2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7.2022 年 8 月 3 日,公司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8.2022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3 年 11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30 人,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 50.40 万股,上市

流通日 2023 年 11 月 7 日。

  12.2024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对以上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以下简称“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或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应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予以调整。

  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6),确定以 2024 年 6 月 5 日为股权登记日,向截至当日下午上海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因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为 0.49元(含税)。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均已实施完毕,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需作调整。

  (二)调整方法和结果

  1.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当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出现派息时,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2.调整结果

  根据以上调整方法,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7.86 元/股调整为(7.86-0.49)=7.37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由7.86元/股调整为7.37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2.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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