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4-056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62.1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48.60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13.50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35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610.9184 万股的 1.73%,其中首次授予 188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38%;预留授予 47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35%。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7.37 元/股(调整后)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 34 人,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16 人。
(5)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归属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归属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任职期限和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2 年~2024 年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1)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首次授予的 58,600.00 万元;(2)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6,650.00 万元。
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1)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61,200.00 万元;(2)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6,950.00 万元。
第三个归属期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1)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63,900.00 万元;(2)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7,250.00 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上述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3 年~2025 年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1)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61,200.000 万元;(2)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6,950.00 万元。
预留授予的 第二个归属期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1)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限制性股票 63,900.00 万元;(2)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7,250.00 万元。
第三个归属期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1)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66,500.00 万元;(2)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7,550.00 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上述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根据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要求,在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的情况下,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分年进行,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当年度的个人归属系数,在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系数(X)。具体见下表:
评价等级 A B C D E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X) 100% 90% 80% 70% 0%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7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核实<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2 年 7 月 18 日,公司控股股东河南锦冠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临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两项议案提交公
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2 年 7 月 2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取消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原定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两项议案,增加了控股股东提请增加的前述两项议案。
(4)2022 年 7 月 20 日,公司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告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吴希慧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在委托征集期间,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
(5)2022 年 7 月 18 日至 2022 年 7 月 27 日期间,公司在内部公示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