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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电气: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0

金冠电气: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9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20.45 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19.96 元/股(含)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4 年 6 月 6 日(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
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45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7 日和 2024 年 2 月 8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和《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二、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原因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公司拟以 2023 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136,613,184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 1,599,775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红的股份总数为135,013,409 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67,506,704.50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规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回购价格上限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0.45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9.96 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为差异化权益分派,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另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35,013,409×0.50)÷136,613,184≈0.49 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45-0.49)÷(1+0)≈19.96 元/股(含本数,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9.96 元/股(含)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00.40万股,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4669%;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9.96 元/股(含)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00.20 万股,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733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金额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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