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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电气: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金冠电气: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 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8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以现场和视频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其中董事樊崇、徐学亭、马英林、贾娜、王海霞、吴希慧现场参会,盖文杰、郭洁、崔希有视频参会。公司监事均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樊崇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2023 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查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吴希慧女士、郭洁女士、崔希有先生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吴希慧女士、郭洁女士、崔希有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2023 年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带领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持续推进主营业务稳健发展,勤勉尽职,完成各项工作,达成 2023 年经营目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认为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已建立了一套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的各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并得以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内控管理机制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实际管理要求,能够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保障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
确、 完整,保障资产安全,为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供了保障。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相关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在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在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
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在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预计 2024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

  在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 2024 年度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樊崇先生和马英林先生作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方案,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故直接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事先审议,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本议案所有董事利益相关,均回避表决,故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项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樊崇先生和贾娜女士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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