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3-046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投资总额及内
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电气”或“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内乡智能电气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同意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1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4,027,296 股,发行价格为 7.71 元/股。截止 2021
年 6 月 15 日,共计募集资金 262,350,452.16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
民币 66,554,441.6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95,796,010.5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健验【2021】7-53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1 内乡智能电气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 34,527.00 15,882.92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036.00 3,696.68
合计 42,563.00 19,579.60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计划使用募集 累计投入募集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号 资金投入金额 资金金额 用状态日期
内乡智能电气
1 产业园建设项 34,527.00 15,882.92 6,440.21 2023 年 6 月
目(一期)
2 研发中心建设 8,036.00 3,696.68 1,398.95 2023 年 6 月
项目
合计 42,563.00 19,579.60 7,839.16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乡智能电气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并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具体如下: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完成时间 延期后的完成时间
1 内乡智能电气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 2023 年 6 月 2025 年 6 月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3 年 6 月 2025 年 6 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1.变更实施方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建设研发办公大楼变更为“利用
2.调整投资总额:“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 8,036.00 万元调整为3,696.68 万元,且投资总额全部由募集资金投入;
3.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安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研发人员工资合计 4,339.3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调整前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工程建设费用 5,958.00 1,100.00
1.1 建安工程 2,040.00 -
1.2 设备购置及安装 3,918.00 1,100.00
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2 研发费用 2,077.00 2,596.68
2.1 研发人员工资 1,017.00 852.00
2.2 研发材料及其他 1,060.00 1,744.68
项目总投资 8,036.00 3,696.68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
受近年来客观因素影响,公司无法按期执行“内乡智能电气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既定的土建、厂房新建、设备购置等建设事项;同时,受市场情况影响,公司适度对前述两个募投项目投入节奏进行了调整;以上原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体投资进度。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该项目原计划总投资 8,036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为 3,696.68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不足以用于研发办公大楼的建设及设备购置等投资,为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公司将募集资金充分用于研发设备的更新购置及研发的过程中。同时,公司拟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 3,696.68 万元,全部由募集资金投入,并对应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因此,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内乡智能电气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和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3 年 6 月调整至 2025 年 6
用现有厂房建设,并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 3,696.68 万元,全部由募集资金投入,并对应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及未来整体发展规划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亦会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积极推进募投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
七、履行的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2023 年 6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内乡智能电气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同意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整体规划,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