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3-030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18号)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67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3.28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431.76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6,204.4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227.3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18日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19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18号)。
(二)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50号”文《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葛志勇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704,608.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8.79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9,999,984.3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5,528,301.8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4,471,682.4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2日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22日对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30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574,317,600.00
减:扣除的保荐费及承销费等 48,036,015.76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到位金额 526,281,584.24
减:支付其他发行费用(含税) 11,788,000.00
加:募集资金活期利息收入 1,728,277.19
减:银行手续费 5,775.78
加:理财产品收益 16,363,812.93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 478,328,568.56
募集资金余额 54,251,330.02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期末余额 54,251,330.02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 0.0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投资者葛志勇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529,999,984.32
减:扣除的保荐费及承销费等 4,245,283.02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到位金额 525,754,701.30
减:支付其他发行费用(含税) 565,000.00
加:募集资金活期利息收入 357,548.35
减:银行手续费 961.00
加:理财产品收益 123,150.68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 40,502,816.54
加:划转金额收入 47,000,000.00
减:划转金额支出 47,000,000.00
募集资金余额 485,166,622.79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期末余额 100,166,622.79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 385,000,00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20年4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分别与江苏银行无锡科技支行、兴业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年10月,公司聘请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担任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并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2年8月,公司聘请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担任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持续督导机 构平安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2022年8月-11月,奥特维、子公司无锡奥特维光学应用有限公司、无锡奥特维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及方正证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3年2月,公司聘请平安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并承接原持续督导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原保荐机构方正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2023年3月,公司、相关
子公司及平安证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相关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金额 截至日余额
1、 江苏银行无锡科技支行 21910188000184978 86,592,400.00 3.01
2、 兴业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 408410100100542392 353,407,600.00 30,890,353.77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
3、 78080122000220239 86,281,584.24 23,360,973.24
锡新区支行
合计 526,281,584.24 54,251,330.02
(二)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金额 截至日余额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
1、 15239168851636 47,000,000.00 18,611.38
锡分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
2、 15276968851662 19,470,753.87
锡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
3、 408410100116885166 147,000,000.00 22,143,729.71
锡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
4、 4048101001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