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0-012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8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 25 号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6
普通股股东人数 2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64,354,27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64,354,27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5.2217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5.221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
集,董事长葛志勇先生主持。会议的表决方式、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董事许国强、林健因工作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殷哲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64,354,27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64,354,27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江苏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64,354,27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64,354,27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苏州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64,354,27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 关于公司 2020 7,891 100.000 0 0.0000 0 0.0000
年半年度利润 ,270 0
分配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 2—5 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议案 2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陈杰、刘水灵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2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