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4-012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3/2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20,000,000 元~40,000,000 元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累计已回购股数 65,313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 0.0816%
例
累计已回购金额 4,856,377.53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72.75 元/股~75.00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取得的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5.25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 日、2024 年 3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3 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 65,313 股,占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的比例为 0.0816%,回购成交的
最高价为 75.00 元/股,最低价为 72.75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56,377.53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5,313 股,占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的比例为 0.0816%,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75.00 元/股,最低价为 72.75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56,377.53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