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9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8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
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7 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后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股份数量发生变
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和每股转增股数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和
转增股份总量,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6,574,420.57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939,740,752.84 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后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以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后
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8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总股本 120,090,000 股,扣除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 1,091,092 股
后参与分配股数共 118,998,90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9,019,366.64
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46%;2023 年度公司不送红股。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7 股。截至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总股本为 120,090,000 股,扣除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 1,091,092 股后参与转增股数共 118,998,908 股,合计转增 55,929,487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76,019,487 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公司的股份 1,091,092 股(截至 2024 年 4 月
22 日),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 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829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91,835.56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综上,公司 2023 年度合计分红金额(含税)为 70,611,202.20 元,合计分红
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 31.1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和每股转增股数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和转增股份总量,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不存在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