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1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
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颖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认为: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总经理本报告期的工作情况。2020 年度,公司总经理协调各部门、带领全体员工积极进取,在药品研发创新、市场开拓、业务拓展、企业管理水平提升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认为:2020 年度,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很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
责。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股东大会上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 年的实际财务状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所作的 2021 年度财务预算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认为:同意《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计分派现金股利36,027,000.00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20.22%。本次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主要系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公司基于主营业务的发展现状、支持公司必要的战略发展需求等进行综合判断,公司正处于成长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产品研发、产能建设等,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实力与核心竞争力。2020 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研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他扩大产能建设及生产经营发展等方面。公司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完成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监督组织推进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促进内外部审计沟通;督促公司财务报告程序到位,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披露;推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诚信勤勉、恪尽职守,发挥所长、积极履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未披露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
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公司属于 2020 年新上市公司,因此未披露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董事的责任意识,更加勤勉尽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更加勤勉尽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能够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时增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增加公司在金融机构的信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
会采用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