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3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
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主要原因系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
段,公司 2021 年计划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加快产品研发创新、扩大产能建设,需留存充足收益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及未来的发展。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成
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59,336,905.20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若以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20,090,000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6,027,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0.22%。2020 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8,161,834.51 元,拟分配的现金股利 36,027,000.00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作为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具有研发难度大、高风险、高投入、周期长的特点,同时深受产业政策的引导、监管和干预的影响。近年来,国家持续推进医改政策,集中采购、注射剂一致性评价等政策陆续出台,医药行业的整体收入和利润在短期内面临一定的压力。我国医改政策的深入实施,必将加速行业内企业的优胜劣汰,迫使医药企业聚焦研发创新,加大创新药物研发投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集化学原料药、高端化学药品及生物药品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创新型高科技医药企业。目前公司处于相对快速发展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新药品的研发创新、产业化、市场开发以及产能建设等。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21,918,474.02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178,161,834.51 元,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整体财务状况向好。
2021 年,公司将继续保持高比例研发投入,加快研发重点项目进度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增强核心竞争力。同时,为适应经营规模的快速发展,公司
将进一步提升质量管控和内部管理水平,不断做大做强,为全体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在此过程中,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以保障目标的实现。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为兼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考虑,董事会提出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计分派现金股利36,027,000.00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20.22%。本次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如下:
主要原因系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公司基于主营业务的发展现状、支持公司必要的战略发展需求等进行综合判断,公司正处于加速提升、扩充和发展的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产品研发、产能建设等,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实力与核心竞争力。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0 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研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他扩大产能建设及生产经营发展等方面。公司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