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5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
成立日期:1988年6月(转制换证2013年11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先生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四川华信合伙人共有 5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4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08人。
四川华信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6,386.4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6,386.49万元,(包括证券业务收入证券业务收入 13,202.42 万元)。
四川华信 2023 年度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43 家,审计客户主
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总额 5,129.60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华信所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总体情况等
近三年四川华信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黄敏,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8年5月,自
1998年5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等。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星星,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自 2018 年 7 月加入本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自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审计的公司包括: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红君,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自 2019 年 7 月加入本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自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审计的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
(4)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张美琳: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20 年 6
月,自 2018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 2018 年 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
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武兴田、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星星、汪红君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美琳最近三年未因执业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影响项目独立性的情况。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本年为第三个上市审计年度。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2024年度审计工作量,届时由公司与四川华信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前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查及评价,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 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在以往审计工作中,能够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 独立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诚信状况及投
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