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55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3 年 6 月 27 日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86.5122 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
登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收到中证登
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及《过户登记确认书》。根据《证券变
更登记证明》及《过户登记确认书》,本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3 年 5 月 15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86.5122 万股,授予价格为 15.84 元/股。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3年5月15日
2、授予价格:15.84元/股
3、授予人数:4人
4、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本次实际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情况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情况一致。
6、授予对象及数量:本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86.5122万股,占授予前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1.08%。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股) 授予权益总数 授予时公司股
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巨万里 中国 董事长 629,816 43.90% 0.79%
2 张超 中国 董事、总经理、核心 140,603 9.80% 0.18%
技术人员
3 陈建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核 50,508 3.52% 0.06%
心技术人员
4 陈从禹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44,195 3.08% 0.06%
合计 865,122 60.30% 1.08%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累计均未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2、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
全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二)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登记
完成之日起算,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
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 4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川
华信验(2023)第 0036 号),截至 2023 年 6 月 10 日止,公司已收到 4 位激励
对象以货币缴纳出资额 13,703,532.48 元。
四、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23 年 6 月 28 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将公
司 865,122 股股份性质由无限售流通股变更为限售流通股。
2023 年 6 月 28 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过户登记确认书》,已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将 865,122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至 4
名激励对象的证券账户并完成登记确认。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65,122 股,登记完成日期为 2023
年 6 月 27 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39,064,641 +865,122 39,929,763
无限售条件股份 40,935,359 -865,122 40,070,237
总计 80,000,000 0 80,000,000
七、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授予日收盘价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每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授予限制性股票,2023-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需摊销的总费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数量(万股) 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86.5122 1,454.27 594.61 579.36 226.35 53.95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