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0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 信所”)
成立日期:1988 年 6 月(转制换证 2013 年 11 月 27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 28 号楼三单元 2 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 28 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先生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信所合伙人共有 54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2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06 人
四川华信 2021 年度的收入总额为 19,360.5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9,360.55
万元(包括证券业务收入 13,317.81 万元)
四川华信 2021 年度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42 家,审计客户主要
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总额 10,336.31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 2,558.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华信所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总体情况等。
近三年四川华信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武兴田,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1996 年 2 月,
自 2000 年 7 月加入本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自 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星星,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自 2018 年 7 月加入本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自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审计的公司包括: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梓歆,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自 2019 年 1 月加入本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自 200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审计的公司:四川科志人防股份有限公司、华雁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
(4)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廖群,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00 年 6
月,自 2001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1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自
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武兴田、拟签字注册会计李星星、叶梓歆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廖群最近三年未因执业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影响项目独立性的情况。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本年为第一个上市审计年度。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 2022 年度审计工作量,届时由公司与四川华信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前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查及评价,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在以往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独立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诚信状况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
我们审阅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查阅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资质及关联方信息,我们认为: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独立性。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为公司提供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结果客观、公允,能够满足公司审计要求。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我们审阅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查阅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资质及关联方信息,我们认为: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独立性,以往年度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结果客观、公允,能够满足公司审计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