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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51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8

68851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7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 单、收益凭证等),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公司拟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本次现金管理事宜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有效。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9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人民币28.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8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 含税)人民币5,325.6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854.40万元。

    截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0,854.40万元已全部到位,并 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21)第0060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 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由于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854.40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52,012.56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各募投项目的投资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          16,884.23              16,508.27

 2    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业化项目          14,296.31              13,977.98

 3    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832.02                8,635.36

 4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1,732.80

            合计                      52,012.56              50,854.4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总监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二)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三)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制定了《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以及募投项目的变更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单项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听取了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的汇报,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必须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并且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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