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已按计划投入使用完毕,公司将专门用于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银行账户予以注销,并于近日完成了相关银行账户的注销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67 号)同意,本公司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承销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4,6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17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527,782,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3,469,853.04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4,312,146.96 元。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 W[2020]B13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签署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万 账户
元) 状态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8090122000156385 - 本次
无锡太湖新城支行 注销
航空发动机关键零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8090122000201782 - 本次
件产能扩大项目 无锡太湖新城支行 注销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760188000177007 - 本次
无锡分行 注销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8090122000155756 - 本次
无锡太湖新城支行 注销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已按计划投入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 募集资金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 利息及理财 募集资金累计 募集资金
号 投资项目 金额(万元) 资金额(万元) 收益净额(万 投入金额(万 账户余额
元) 元) (万元)
航空发动
1 机关键零 83,237.40 40,812.12 1,898.89 42,711.01 -
部件产能
扩大项目
2 研发中心 9,378.03 6,619.09 427.37 7,046.46 -
建设项目
合计 92,615.43 47,431.21 2,326.26 49,757.47 -
鉴于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加强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注销4 个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