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5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北京华睿互联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睿互联”)持有公司股份13,913,0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847%,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
股份,且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华睿互联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3,913,043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5.3847%。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华睿互联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华睿互联投资期限在 60 个月以上,其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华睿互联出具的《关于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
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北京华睿互联 5%以上非第一
创业投资中心 大股东 13,913,043 5.3847% IPO 前取得:13,913,043 股
(有限合伙)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数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竞价交易减持,
北京华睿 不 超 过 :
互联创业 不超过: 不超过: 13,913,043 股 2023/1/31 按市场价 IPO 前 取 企 业 经
投资中心 13,913,04 5.3847% 大宗交易减持, ~ 格 得 营 发 展
(有限合 3 股 不 超 过 : 2023/7/30 需要
伙) 13,913,043 股
注:股东华睿互联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
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3 年 1 月 6 日至 2023 年 7 月 5 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等文件,公司股东华睿互联就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
意向作出的承诺主要内容包括:
(1)自航亚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航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航亚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所持有的航亚科技股份被质押及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本企业所持有的航亚科技股份被出售的,本企业承诺将在相应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航亚科技,并督促航亚科技对相应情形进行公告。
同时,其还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对具体减持行为、公告义务等做出了具体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华睿互联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减持时间、减持数量等;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股东根据自身安排及计划的自主决定,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
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