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9 证券简称:正元地信 公告编号:2024-020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地信”或“公司”)股东宁波中地信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中地信”或“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 40,296,9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2334%。上述股份为宁波中地信在公司 IPO 之前投资并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22年 8 月 1 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宁波中地信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且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 48 个月以上但不满 60 个月,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正元地信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适用《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的规定。
宁波中地信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 15,400,000 股,即不超过正元地信股份总数的 2%。同时,在任意连续 3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正元地信股份总数的 2%,即 15,400,000 股。公司原董事陈玮女士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通过宁波中地信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超过 1,778,061 股。若减持期间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收到宁波中地信出具的《关于减持持有的正元地信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当前持股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来源
宁波中地信壹号投资管理合 5%以上非第一 IPO 前取得:
40,296,954 5.2334%
伙企业(有限合伙) 大股东 40,296,954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董事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股) 期间 (元/股) 露日期
宁波中地信 2023/6/7~
壹号投资管 810,251 0.1052% 5.08-5.16 2022/12/15
2023/6/16
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023/8/11~
12,186,141 1.5826% 4.85-5.52 2023/7/22
2024/2/10
以上期间内,宁波中地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7,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0.9610%。2023 年 8 月 11 日至 2024 年 2 月 10 日减持期间内,陈玮
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
1,544,708 股。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
计划 减持合
计划减持数 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理价格
量(股) 份来 原因
比例 区间
源
宁波中地 不超过: 不超 大宗交易减 2024/6/28~ 按市场 IPO 自身资
信壹号投 15,400,000 过: 持,不超过: 2024/9/27 价格 前取金安排
资管理合 股 2% 15,400,000 股 得
伙企业
(有限合
伙)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
间相应顺延。
公司原董事陈玮女士直接及间接持有宁波中地信股份比例为 17.6496%,依
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
五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通过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
变动的除外。”以及陈玮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
意向的承诺,陈玮女士拟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通过宁波中地信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超过 1,778,061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事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股东宁波中地信在《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就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本企业自正元地信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正元地信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正元地信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正元地信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正元地信股份。
2、董事陈玮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关于股份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人作为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元地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自正元地信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正元地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正元地信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正元地信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正元地信股份。
(3)本人在正元地信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正元地信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正元地信
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正元地信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
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果正元地信股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本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正元地信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正元地信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宁波中地信出于自身资金安排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宁波中地信将根据监管要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公司股东、董事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各自作出的承诺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及公司股东宁波中地信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