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4-060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3/1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3 个
月
预计回购金额 4,000 万元~8,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53.09 元/股
回购用途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1,470,502 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1199%
实际回购金额 4,725.30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7.30 元/股~37.77 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53.24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53.2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3.09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2024 年 3 月 13 日和 2024 年 5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20)和《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3 月 21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披
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2024 年 6 月 5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470,502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99%,回购最高价格 37.77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27.30 元/
股,回购均价 32.1339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47,253,005.41 元(不含交易佣金手
续费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
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
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
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7)。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7,904,986 13.64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13,405,360 86.36 131,310,346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402,063 1.83 3,872,565 2.95
股份总数 131,310,346 100.00 131,310,346 100.00
注 1:上表回购前股份数为截至 2024 年 3 月 8 日数据,回购完成后股份数为
截至 2024 年 6 月 5 日数据。
注 2:股份结构变动主要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限售股份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限售期届满上市流通。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 1,470,502 股,将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12 个月后
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