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88505 股票简称:复旦张江 编号:临 2023-009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复旦张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将2022年度(以下简称“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5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1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9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4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9,967.6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432.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2日全部到位,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502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0,493,692.4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4,554,727.18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人民币192,000,000.00元,使用收购泰州少数股权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人民币1,607,311.32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06,842,793.98元,明细见下表: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74,000,000.00
减:发行有关费用 99,676,104.72
募集资金净额 974,323,895.28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包括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414,554,727.18
减:累计补充流动资金 193,607,311.32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净额 40,680,937.2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406,842,793.9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8日与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开发区支行以及于2020年6月9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 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均正常履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开发区支行 455979787895 209,905,690.1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 121907535710633 45,957,532.7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5062020060260 150,979,571.09
合计 406,842,793.98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 一)。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830.5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2020年6月24日出具了《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6月19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2763号)。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1)。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收购泰州复旦张江少数股权项目”已完成,该募投项目专用账户结余净额为人民币1,607,311.32元。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报告期内将上述节余资金人民币1,607,311.32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与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的,可以免于董事会审议与披露,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6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
资助。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9日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9)。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6月29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
本报告期,公司永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为人民币96,000,000.00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192,000,000.00元。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增加本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2022年6月21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9)。
本报告期,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购买结构性存款,并取得到期收益人民币10,812,149.19元,该收益全部计入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中。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募集资金已如期归还,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0元。
本报告期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2022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附件二)。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管理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进展情况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
经鉴证,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复旦张江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复旦张江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复旦张江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