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88505 股票简称:复旦张江 编号:临2023-006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
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建先生召集,会
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4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4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公司营业
总收入 1,031,159,838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9.57%;利润总额 132,293,548 元,较
上年同期下降 38.7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7,997,098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5.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12,051,41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5.29%。
2022 年度,受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影响,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研发项目的正常开展造成一定困难。报告期内,本公司积极组织生产和发货,药品生产及销售情况在前三季度逐步恢复,第四季度外部环境出现反复,使得公司药品流通和医院患者就诊再次受阻;同时受进口原材料供应延期的影响,本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和发货均不能按计划正常完成,导致本公司全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仍有所下
降,从而相应影响其他相关财务数据。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年度相关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依法运作,科学决策,保障了公司财务规范运行,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利益。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该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7)。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时拥有丰富的境内和境外审计经验,兼具独立性且诚信状况良好。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3 年度境内(A股)及境外(H 股)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8)。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认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执行情况下,公司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有利于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该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及执行效果进行了认真评价,内容客观、真实,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9)。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0)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1)。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黄建先生及周爱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2 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2)。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的《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及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的相关规定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此次续保期限为一年,涵盖 H 股及 A 股科创板之两地上市保险责任范围。
该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