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4-075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李宏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的监事会主席选举工作符合规定要求,同意选举李宏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监
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4年8月26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8.7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1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3.50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78)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