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3-007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7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天运[2023]审字第 90059 号),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59,014,811.32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38,217,784.82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7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总股本 52,80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6,960,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 62.6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
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1、基于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考虑,在综合分析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经营状况、融资成本和相关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盈利情况、投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现金流等情况,平衡业务持续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之间的关系,制定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未来资金需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阶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