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1 证券简称:青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6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 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青
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55,885,667.04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
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79,274,326.47 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94,67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7,040,600 元(含税),占 2021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0.49%。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经营现状及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的 情况下制定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