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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慧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7

*ST慧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ST 慧辰        公告编号:2023-058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 年 7 月 26 日,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6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56.8628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4.21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635,232,763.88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4,830,000.00 元(不含增值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0,402,763.88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0610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2021 年 3 月 5 日,公司完成设立全资子公司武汉慧辰智数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慧辰智数”)作为公司募投项目之一“基于多维度数据的智能
分析平台项目”新增实施主体。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及慧辰智数、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 集资金投资额  累计投资金额

 1  基于多维度数据的智能分析      15,079.70      15,079.70        7,670.65
      平台项目

 2  AIOT 行业应用解决方案云平      38,178.57      38,178.57        3,799.00
      台项目

            合计                  53, 258.27      53,258.27      11,469.65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资金需要逐步投入,因此经营过程中会出现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形。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募集资 金专户开户行                  活期余额          理财金额

中信银行朝阳支行                              2,604,968.28    371,000,000.0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              2,759,752.93      80,00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            99,880.1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            196,925.28            -

                  合计                      5,6 61,526 .60    451,000,0 00.00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即将到期,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5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一)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二)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 亿元(含本数)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审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5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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