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 慧辰资讯 公告编号:2020-017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 22%股权的补充公告(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前期审议程序及披露情况概述
2020年10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22%股权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22%股权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披露了《关于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22%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22%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关于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22%股权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二、关于确认信唐普华整体股权价值和交易对价
根据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0年8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鲁正信评字(2020)第0159号《资产评估报告》,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唐普华”)股权的评估价值为27,398.71万元。参考上述评估相关参数,中介机构采用更为保守的测算方法对信唐普华股权价值进行了测算,根据测算结果,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上海慧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慧罄”)进行了进一步的协商,确定信唐普华整体股权价值为25,800万元,公司拟以5,676万元收购信唐普华22%的股权,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信唐普华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合并报表层面大致形成1.50亿元商誉,预计确认投资收益扣除所得税后约为3,936.15万元。
公司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不变,仍为:拟使用超募资金27,989,493.37元(含
利息收入)支付股权转让款,超出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22%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三、关于补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收购事项
在公司对本次交易进行初步测算时,计算得出本次交易产生收益约为3,526.77万元,扣除所得税后形成利润2,997.75万元(未经审计),则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2019度经审计净利润的48.68%,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7.1.3条相关规定,未达到召开股东大会的标准。后经查验,上述计算过程中未考虑标的公司于2020年8月将未分配利润中的2,300万元按照各股东之持股比例进行利润分配事宜,经过重新计算,本次交易预计产生的投资收益扣除所得税后约为3,936.15万元(未经审计),占公司2019度经审计净利润的63.92%,已达到召开股东大会的标准。
2020年11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限公司22%股权事项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四、《股权购买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条款
公司(甲方)于2020年11月25日与上海慧罄(乙方)、上海秉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丙方)、信唐普华(丁方/标的公司)、何侃臣(戊方)正式签署了《关于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购买协议》。
公司已披露了上述交易协议的主要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披露的《关于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22%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及《关于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22%股权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除以下两项条款外,其余条款未做调整。
1、交易价格、支付方式及期限:甲方以现金方式购买乙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22%的股权;甲方应于标的公司工商变更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5,676万元。
2、生效条款:本协议经各方及各自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后成立,经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如适用)同意、乙方合伙人会议决议及标的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购买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