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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500 科创 慧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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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500:慧辰资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20-06-30

688500:慧辰资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PDF查看PDF原文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股数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发行股数为
                            1,856.8628 万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0 年 7 月 7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                74,274,510 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0 年 6 月 30 日

                            保荐机构将安排实际控制本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依法设
                            立的相关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
                            略配售,本次发行中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928,431
保荐机构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
                            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中信证券
                            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重要声明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正文、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全文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公司是一家数据分析服务提供商,主要基于传统数据分析,大数据相关收入占比不高,主要提供咨询服务,数据主要来源于客户
    公司是一家数据分析服务提供商,通过将数据科学技术和垂直领域专业分析方法模型相融合的方式为行业头部客户及政府机构提供数据分析服务,具有处理和分析多维度数据和结构化及非结构化类型数据的能力。公司数据主要来源于客户,实际业务中处理的数据类型和数据规模主要取决于客户的需求,受客户所提供数据的数据类型和数据规模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大数据收入占比不高,收入主要来源于传统数据分析及数据咨询服务等。

    报告期内,公司大数据相关业务收入分别为 4,848.65 万元、5,551.96 万元
和 6,320.12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5.32%、15.41%和 16.46%,呈逐年上升趋势。公司可以处理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并以处理结构化数据为主,报告期内,结构化数据业务收入分别为 24,331.14 万元、28,249.81 万元和32,056.94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6.86%、78.42%和 83.49%;非结
构化数据业务收入分别为 36.46 万元、614.56 万元和 1,295.77 万元,占营业收
入的比重分别为 0.12%、1.71%和 3.37%,均呈逐年上升趋势;同时具有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业务收入分别为 3,380.51 万元、4,287.68 万元和 4,313.4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0.68%、11.90%和 11.23%。
二、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的同时,应收账款有

所增加,且 2017 至 2019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13.79%和 6.58%。
应收账款余额增长率分别为 42.40%、18.89%,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7.73%、47.15%和 52.54%,应收账款余额增长幅度均大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2,152.51 万元、
17,304.87 万元和 20,573.41 万元,其中逾期的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 1,653.28 万
元、1,946.50 万元和 3,576.65 万元,逾期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 13.60%、11.25%
和 17.38%;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
降,分别为 2.95、2.45 和 2.03。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长原因为大客户收入报告期内持续增长,同时部分大客户回款周期较慢所致。公司已经按照预期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如果客户出现偿债风险,将给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另外应收账款的增长使得公司对运营资金的需求增加,且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如果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回收或无法回收发生坏账的情况,公司将面临流动资金短缺的风险。
(二)信唐普华经营业绩不达预期的风险

    报告期内,信唐普华为发行人参股公司,是一家主要面向政府信息化发展、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软件开发、软件产品销售及数据智能应用的服务商,发行人
持有信唐普华股权比例为 48%。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对信唐普华的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分别为 7,066.73
万元、7,746.99 万元和 9,183.63 万元,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投资收益
分别为 202.73 万元、680.25 万元和 1,436.64 万元。

    报告各期信唐普华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3,090.62 万元、3,992.91 万元和
5,873.69 万元,收入增长率为 29.19%和 47.10%,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
价值分别为 1,924.24 万元、3,134.50 万元和 6,034.46 万元,应收账款增长率分
别为 62.90%和 92.52%,期末应收账款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2.26%、78.50%和 102.74%,应收账款增长率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主要原因为信唐普华承担的项目以政府和大型国企央企信息化项目为主,此类项目受财政预算和审批流程影响,通常每年 2-3 季度左右进行项目招标,3-4 季度集中施工交付,年
底前完成验收,使得第四季度收入显著高于其余季度,年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因此信唐普华存在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导致应收账款减值,进而影响整体业绩的风险。若未来信唐普华业绩不达预期,可能导致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投资收益下降,并对发行人未来业绩产生影响。
(三)汇知意德和上海瑞斡经营业绩不达预期的风险

    发行人 2015 年收购汇知意德、2016 年收购上海瑞斡,均属于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收购价格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形成商誉 2,148.17万元,其中收购汇知意德形成商誉 603.19 万元,收购上海瑞斡形成商誉 1,544.98万元。报告各期,汇知意德实现净利润分别为 545.41 万元、407.25 万元和 482.73
万元;上海瑞斡实现净利润分别为 1,008.79 万元、770.85 万元和 747.01 万元。
2019 年汇知意德实现营业收入 5,390.08 万元,收入增长率为 18.12%,毛利率为 26.95%,上海瑞斡实现营业收入 2,670.49 万元,收入增长率为 27.70%,毛利率为 60.26%,若未来汇知意德和上海瑞斡业绩不达预期,可能导致发行人商誉减值,并对发行人未来营业收入、利润等业绩产生影响。
(四)数据使用合规的风险

  公司为客户提供数据分析产品和解决方案,在业务经营过程中涉及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和数据分析。为了向客户提供更加精准的分析服务,在客户和受访人许可的情况下,公司会采集受访人必要的数据进行记录和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立法趋势,针对数据的汇集与分析应用等行为,例如即时位置状态、交易和浏览行为等信息聚合,对企业的数据合规工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主要包括个人信息保护及信息数据安全等方面。因公司所处的数据分析行业系新兴发展行业,行业内的监管政策和个人隐私保护政策仍具有不确定性且日益加强,在未来公司业务开展中,仍不能完全避免因立法或监管政策的发展变化而引发数据合规方面的潜在法律风险。

    此外,一旦公司员工违反公司内部相关制度要求,或数据合作方、客户因违反协议约定或基于其他自身原因造成了数据的不当泄露或使用,或因遭到恶意软
件、病毒的影响或受到大规模黑客攻击造成数据泄露、损失,将可能因侵犯个人隐私而受到主管部门处罚或被用户投诉,或因侵犯个人隐私及个人信息相关权益导致诉讼或仲裁等纠纷,进而可能会对公司声誉及业务开展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五)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赵龙通过良知正德间接控制公司 30.17%的股份,通过聚行知间接控制公司 4.50%的股份,通过承合一间接控制公司 2.23%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36.90%的股份。如果按本次预计发行数量1,856.8628 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后,赵龙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比例将降至 27.67%,由于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且公司股权较为分散,发行人存在上市后被潜在投资者收购控制权的可能性,进而可能导致公司在经营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员、发展战略等方面发生较大变化,从而导致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不确定性。
三、报告期转包相关业务情况

    公司报告期各期存在通过劳务外包、项目方案设计、介绍行业专家(提供访谈服务)、销售设备等形式获取收入的情形,另有部分合同销售与采购内容重合,上述各类合同均为公司基于主营业务拓展的各种收入实现方式,因此在进行收入分类时,公司按照重要性原则及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其归类为数据分析或解决方案。上述各类合同占报告各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4.99%、11.28%和 9.58%。四、期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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