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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元亨: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0

利元亨: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3-069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4号)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21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6号)同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1月18日上市。公司聘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原定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需要,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证券签订了相关保荐与承销协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于2023年6月9日与中信证券签署保荐协议,自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民生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证券承接,民生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中信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王国威先生、夏晓辉先生(简历附后)共同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民生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此前的保荐工作和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王国威,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总监,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证书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曾负责或参与的保荐项目包括:信邦智能IPO,瑞松科技IPO,广东宏大IPO、非公开发行和重大资产重组,雄塑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三雄极光IPO,智光电气非公开发行股票,国星光电公司债和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多个项目。王国威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夏晓辉,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证书。曾负责或参与的保荐项目包括:东箭科技IPO,瑞松科技IPO,三雄极光IPO,雄塑科技IPO,广东宏大IPO、非公开发行和重大资产重组,智光电气非公开发行,国星光电公司债和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多个项目。夏晓辉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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