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2-088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低风险、满足保本要求的金融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6 号)的同意,公司本次发行面值总额 9.5 亿元的可转债,每张可转债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9,500,000 张,按面值发行,期限 6 年。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950,000,000 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不含税的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0,065,566.0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39,934,433.95 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到账,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566274_G01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本次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939,934,433.95 元低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 95,000.00 万元,为确保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调整前募集资金拟 调整后募集资金
号 投入金额 拟投入金额
锂电池前中段专机
1 及整线成套装备产 114,939.87 70,000.00 68,993.44
业化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25,000.00
合计 139,939.87 95,000.00 93,993.44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低风险、满足保本要求的金融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和信托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用于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或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项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利元亨本次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