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98 证券简称:源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
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51.11元/股调整为 36.04元/股。
股票期权未行权的期权数量:由 903,300份调整为 1,264,620 份。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根 据《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 会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
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
划》及配套的《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独立董事已就公司 2021 年期权激励计划发表肯定意见。上述《激 励计划》及《管理办法》已经在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 6
月 1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及《管理办法》,同
意公司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1年 5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1 年 7 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后的《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
合计向 10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1.15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51.11 元/股,有
效期自激励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激励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023 年 1 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新增的 59.90 万股已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行权后,
公司总股本由 60,000,000 股变更为 60,599,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
议<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0,599,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6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9,389,350.00 元,转增 24,239,600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84,838,600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激励对象完成激励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份红利、配股、增发、派送现金红利等事项,应对激励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1、行权数量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份红利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激励期权数量;n 为每股股份对应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份红利的比率(即每股股份经转增、送股后增加的股份数量);Q为调整后的激励期权数量。
(2)调整结果
按照上述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Q=903,300*(1+0.4)=1,264,620。
2、行权价格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份红利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份红利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送现金红利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送现金红利额;P 为调整后
的行权价格。
(3)调整结果
按照上述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Q= (51.11-0.65)÷(1+0.4)=36.04。
三、 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2021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调整《2021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事项。
五、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激励对象完成激励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份红利、配股、增发、派送现金红利等事项,应对激励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结果为:尚未行权的期权
数量由 903,300 股调整至 1,264,620 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51.11 元/股调整至
36.04元/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事项。
六、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本次行权、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注销、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本次行权、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