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 188 号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VIP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普通股股东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60,020,18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60,020,18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例(%) 80.004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80.004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高裕弟先生主持;
2、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毕晨亮出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穆欣炬、财务总监张小波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60,020,18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60,020,18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60,020,18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60,020,18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60,009,600 99.9970 10,587 0.0030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60,010,587 99.9973 9,600 0.0027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60,020,18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60,020,18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关于 2023 年 21,60 99.9510 10,58 0.0490 0 0.0000
5 度利润分配方 9,600 7
案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 21,61 99.9555 9,600 0.0445 0 0.0000
6 度担保额度预 0,587
计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 21,62 100.000 0 0.0000 0 0.0000
7 度董事、高级管 0,187 0
理人员薪酬方
案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 21,62 100.000 0 0.0000 0 0.0000
8 度监事薪酬方 0,187 0
案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6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其余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议案 5、6、7、8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迪、王璐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且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7 日
报备文件
(一)《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