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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越科技:清越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清越科技:清越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3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
任期将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名高裕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梁子权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孙剑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以及《关于提名韩亦舜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耿建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高裕弟先生、梁子权先生、孙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韩亦舜先生、耿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和科创板独立董事培训学习证明,其中耿建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将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将于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名吴磊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浦斌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提名吴磊先生、浦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将于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经审查,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一届监事会监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0 日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裕弟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 年 5 月出生,博士。历任
北京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昆山维信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昆山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高裕弟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并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昆山和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99.96%股份。除此以外,高裕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梁子权先生:男,1963 年 1 月生,中国香港籍,研究生学历。2007 年至今
任亿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8 年至今任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至今任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2018年至今任枣庄睿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梁子权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孙剑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 年 3 月出生,本科。历任利
星行机械(昆山)有限公司工程师、昆山凌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昆山维信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经理、昆山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九江清越光
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枣庄睿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昆山梦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韩亦舜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9 年 11 月出生,硕士。历
任北京清华大学经理管理学院讲师、美国普渡大学副研究员、北京华胜计算机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华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总经理、I-TelcoCommunicationCo.中国区总经理、实华开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COO、Allen&Co.杜利管理咨询顾问、清华大学清华青岛数据科学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江苏谷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裁。

  韩亦舜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耿建新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4 年 3 月出生,博士。历任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教研室主任、常务系副主任、商学院党委书记、商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现任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兼任中国审计学会顾问。


  耿建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磊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5 年 10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
历任昆山维信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FAE 工程师、市场部 FAE 主管、显示技术应用事业部副经理,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用系统事业部经理、销售二部副经理、销售二部经理、销售总监。

  吴磊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浦斌先生:男,1985 年 10 月生,中国籍,本科学历。2012 年至 2013 年昆
山维信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师;2014 年至 2020 年任昆山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21 年至今任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浦斌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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