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
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对象:全资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研究院”,义乌研究院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00%,现已由清越科技直接持股 100%,相关工商变更程序正在办理过程中。)
增资金额: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向义乌研究院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义乌研究院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0 万元增至人民币 11,000 万元,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仍持有义乌研究院 100%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向义乌研究院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义乌研究院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50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16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82,440.00 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8,944.53 万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495.47 万元。2022 年 12 月 23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2556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投资: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金 拟投入募集资金
号 额 金额
1 硅基OLED显示器生产线技改项目 30,000.00 15,000.00
2 前沿超低功耗显示及驱动技术工程研
25,000.00 10,000.00
究中心建设项目
3 补充营运资金 15,000.00 15,000.00
合计 70,000.00 40,000.00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义乌清越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高裕弟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21年01 月12 日
营业期限:2021年01 月12 日至长期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雪峰西路 968 号义乌科技创业园 3
号楼 1 楼(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零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义乌研究院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现已由清越科技直接持股 100%,相关工商变更程序正在办理过程中。
四、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情况
义乌研究院作为本次募投项目“前沿超低功耗显示及驱动技术工程研究中 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万元对义乌研究 院进行增资以实施该募投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义乌研究院注册资本将增加 至人民币11,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义乌研究院的增资系基于募投项目实际运营的 需要,有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增资行为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 相抵触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构 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义乌研究院已开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及专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相关规定实施监管。
七、本次增资履行的决策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 见。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增资,系募投项目实际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符合 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安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 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募投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以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