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4-018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有 2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同意注销上述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7,760 份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计向 4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2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5.43 元/股,授予日为 2021 年 8 月 20 日,有效期自
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0 个月。
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配套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已就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肯定意见。上述《激励计划》及《管理办法》
已经在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 8 月 5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及《管理办法》,同意公司实施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2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9 名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行权的各项具体事
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8)。
2023 年 2 月 3 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新增的 39.6
万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行权后,公司
总股本由 76,556,268 股变更为 76,952,268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2023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8000 份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2023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未行权的期权数量由 60.60
万股调整至 89.6880 万股;行权价格由 5.43 元/股调整至 3.38 元/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2023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行权的各项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12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2024年1月8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新增的43.956万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行权后,公司
总股本由 113,889,356 股变更为 114,328,916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二、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当激励对象辞职或因其他原因与公司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终止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履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或其他原因,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激励期权,由公司注销。根据《激励计划》和《管理办法》的规定,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个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能行使当期期权,该激励对象当期无法行权的激励期权由公司注销。
鉴于公司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该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共 17,760 份股票期权。
三、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 专项意见说明
(一)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公司本次对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个人绩效考核未通过的激励对象在行权期内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7,760 份进行注销,符合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021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三)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
1.公司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公司本次注销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