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3-050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尚未行权的期权数量由 60.60 万股调整至 89.6880 万股。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5.43 元/股调整至 3.38 元/股。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未信安”)于 2023年 12 月 1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本次激
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 年 8 月 5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
2、2022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
3、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新增的 39.6 万股已于 2023
年2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行权后,
公司总股本由 76,556,268 股变更为 76,952,268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4、2023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8000 份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未信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2023 年 5 月 9 日,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76,952,268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29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8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3,012,522.97 元,转增 36,937,088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113,889,356 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1、未行权部分期权数量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按如下公式调整: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按照上述公式,经调整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未行权的期权数量为:Q=60.60×(1+0.48)=89.6880 万股。
2、行权价格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按照上述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P=(5.43 元/股-0.429)÷(1+0.48)=3.38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调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