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3-012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6 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密码产品研发升级”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密码产品研发升级”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3 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三未信
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1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14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8.8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50,995.4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3,909.05 万元(不
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37,086.41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2498”《验
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
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原计划达到预定
号 日累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1 密码产品研发升级 14,721.23 5,806.75 2023 年 3 月
2 密码安全芯片研发 17,121.98 / 2025 年 12 月
升级
3 补充流动资金 8,500.00 1,305.03 /
合计 40,343.21 7,111.78 /
注:1. 上述表格中总数与各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3 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 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1 密码产品研发升级 2023 年 3 月 2024 年 3 月
(二)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密码产品研发升级项目”是公司围绕主营业务与核心技术开展的项目,着眼于提升公司相关产品的研发实力。公司基于自身经营状况及运营资金规划,对募投项目进行了方案设计、技术论证等一系列前期工作。
本次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11 月到账,滞后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开始时间
2021 年 3 月,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将“密码产品研发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3 月。
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 专项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投资方向、项目建设内容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二)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更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