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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信安: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4

三未信安: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2-003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提前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使用期限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的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无异议意见。该事项尚须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三未信
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1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14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8.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50,995.4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3,909.05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37,086.41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2498”《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募集的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资额

  1      三未信安      密码产品研发升级        14,721.23          14,721.23

  2      山东多次方    密码安全芯片研发升级      17,121.98          17,121.98

  3      三未信安        补充流动资金            8,500.00            8,500.00

                    合计                          40,343.21          40,343.21

二、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七)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无异议意见。

  该事项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三、 对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和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事项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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