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二三年十月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1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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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制订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秩序。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入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事先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大会会议议题,简明扼要。
六、股东的发言、质询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
信息,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进行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九、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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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27 日 14:30
(二)召开地点:南京市浦口区药谷大道 9 号龙山湖会展中心 19 楼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
(四)网络投票系统及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3 年 10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五)会议召集人: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票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两名计票人、一名监票人(股东举手表决)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 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 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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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 1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聘请新会计师事务所作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竞争性谈判,公司拟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 1982 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9 月 18 日,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
(5)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47 人,注册会计师人
数 30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21 人
(7)公证天业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2,825.1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26,599.0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369.97 万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
计客户家数 63 家,审计收费总额 6,350 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程晓曼
2015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 12 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近三年签署了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嵇金丹
2018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3 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微
2004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 2 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 10 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3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决定公证天业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等事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容诚已连续为公司提供 2017-2022 年度审计服务,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容诚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拟聘请新会计师事务所作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请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容诚、公证天业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及配合工作。郭子建先生简历及以上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并调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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