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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迪药业:艾迪药业关于作废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2

艾迪药业:艾迪药业关于作废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1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 年 1 月 2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长清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 年 1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 月 3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16)。

  (四)2022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2 年 2 月 1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8)。

  (六)2022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长清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八)2023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 1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34.5 万股。

  (二)因激励对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不能完全归属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44,219,269.82 元,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为 0.7182。公司 2022 年度 HIV 药物及诊
疗一体化相关业务营业收入(含 HIV 创新药物销售收入与 HIV 诊断试剂及仪器经销销售收入)为 46,354,929.85 元,虽然 HIV 创新药物销售收入达到预期,但因诊疗相关业务业绩未达成,因此 HIV 事业部无法达到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HIV 事业部归属系数为 0,详见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
订稿)》的规定,11 名 HIV 事业部特定的激励对象因 HIV 事业部 2022 年度业
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对应 2022 年考核年度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32.4 万股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针对 2022 年考核年度公司整体的 50 名激
励对象,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为 0.7182,对应 2022 年考核年度 17.7742 万股取消
归属。因此,作废处理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50.1742 万股。

  (三)因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或自愿放弃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第一个归属期 6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 A,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9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 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90%、35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 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无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 D 或 E。因此,作
废处理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1.5350 万股。其中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8.2184 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4.4276 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且根据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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