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0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
俞恒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俞恒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俞恒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俞恒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3 月 11 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确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3 月 11 日,并
同意以 7.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73 名激励对象授予 563.00 万股限制
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