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5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3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西路 69 号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
普通股股东人数 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51,559,82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51,559,82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比例(%) 59.895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59.895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傅和亮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史云中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王广蓉女士以视频参会方式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当选
(%)
选举傅和亮先生
1.01 为公司第二届董 251,628,019 100.0271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俞克先生为
1.02 公司第二届董事 251,428,018 99.9476 是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王军先生为
1.03 公司第二届董事 251,428,018 99.9476 是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史云中先生
1.04 为公司第二届董 251,428,018 99.9476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王广蓉女士
1.05 为公司第二届董 251,378,023 99.9277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当选
(%)
选举王广基先生
2.01 为公司第二届董 251,458,016 99.9595 是
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魏于全先生
2.02 为公司第二届董 251,458,016 99.9595 是
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张长清先生
2.03 为公司第二届董 251,458,016 99.9595 是
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戚啸艳女士
2.04 为公司第二届董 251,488,018 99.9714 是
事会独立董事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当选
(%)
选举俞恒先生为
3.01 公司第二届监事 251,458,013 99.9595 是
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
选举何凤英女士
3.02 为公司第二届监 251,458,015 99.9595 是
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选举傅和亮先
1.01 生为公司第二 66,26 100.103
届董事会非独 8,339 0
立董事
选举俞克先生
1.02 为公司第二届 66,06 99.8008
董事会非独立 8,338
董事
选举王军先生
1.03 为公司第二届 66,06 99.8008
董事会非独立 8,338
董事
选举史云中先 66,06
1.04 生为公司第二 8,338 99.8008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选举王广蓉女
1.05 士为公司第二 66,01 99.7253
届董事会非独 8,343
立董事
选举王广基先
2.01 生为公司第二 66,09 99.8462
届董事会独立 8,336
董事
选举魏于全先
2.02 生为公司第二 66,09 99.8462
届董事会独立 8,336
董事
选举张长清先
2.03 生为公司第二 66,09 99.8462
届董事会独立 8,336
董事
选举戚啸艳女
2.04 士为公司第二 66,12 99.8915
届董事会独立 8,338
董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1、议案 2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庆洋、刘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1 日
报备文件
(一)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