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0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技术总监、核心技术人员李文全先生、胡雄林先生因个人原因,分别于近日申请辞去公司技术总监、核心技术人员职务,并已办理离职手续,李文全先生、胡雄林先生离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李文全先生、胡雄林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工作由公司研发中心常务副主任袁玉先生负责,上述人员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项目研发带来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和研发工作开展。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技术总监、核心技术人员李文全先生因个人原因,于近日申请辞去公司技术总监、核心技术人员职务,李文全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负责的工作由公司研发中心常务副主任袁玉先生负责,其辞任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研发带来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和研发工作开展。
1、李文全先生的具体情况
李文全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第一军医大学内科学博士,自 2015年 12 月加入艾迪药业,任技术总监,具体负责研发项目管理、新药临床试验和科技项目管理等工作。
李文全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79,213 股,其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公司对李文全先生
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技术情况
李文全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主要参与了抗肿瘤新药 ACC006、ACC010 及抗艾滋病新药 ACC007、ACC008 等项目研发;作为非单一发明人共形成 1 项发明专利,尚有 9 项发明专利在实质审查阶段。李文全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作为发明人申请的相关专利所涉及的所有权利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
3、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李文全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及《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双方对保密内容、竞业限制事项以及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李文全先生对其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从公司离职后的 2 年内,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公司产品同类的产品(人源蛋白产品、HIV 抗病毒产品);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的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人源蛋白业务、HIV 抗病毒业务);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实施与公司曾实施过的、正在实施的、即将实施的项目相同或类似的项目(人源蛋白项目、HIV 抗病毒项目);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为从事与公司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人源蛋白产品、HIV 抗病毒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人源蛋白业务、HIV 抗病毒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投资、服务或帮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李文全先生离职后前往竞争对手处工作或存在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形。
(二)公司技术总监、核心技术人员胡雄林先生因个人原因,于近日申请辞去技术总监、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胡雄林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负责的工作由公司研发中心常务副主任袁玉先生负责,其辞任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研发带来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和研发工作开展。
1、胡雄林先生的具体情况
胡雄林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国药科大学药剂学硕士,自 2014年 4 月加入艾迪药业,历任子公司安赛莱制剂经理、技术总监,参与新药成品制剂的研究项目。
胡雄林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5,843 股,其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公司对胡雄林先生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技术情况
胡雄林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主要参与了抗肿瘤新药 ACC006、ACC010 及抗艾滋病新药 ACC007、ACC008 等项目成品制剂的研究与开发;作为非单一发明人共形成 1 项发明专利,尚有 3 项发明专利在实质审查阶段。胡雄林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作为发明人申请的相关专利所涉及的所有权利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
3、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胡雄林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及《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双方对保密内容、竞业限制事项以及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胡雄林先生对其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从公司离职后的 2 年内,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公司产品同类的产品(人源蛋白产品、HIV 抗病毒产品);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的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人源蛋白业务、HIV 抗病毒业务);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实施与公司曾实施过的、正在实施的、即将实施的项目相同或类似的项目(人源蛋白项目、HIV 抗病毒项目);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为从事与公司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人源蛋白产品、HIV 抗病毒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人源蛋白业务、HIV 抗病毒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投资、服务或帮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胡雄林先生离职后前往竞争对手处工作或存在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不断完善研发体系建设,研发运营团队结构完整,研发平台各部门各司其职,研发人员数量呈逐年稳定增长趋势,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 69 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为 18.11%。目前,公
司的生产运营与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开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动如下:
期间 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本次变动前 傅和亮、Xiaoning Christopher Sheng、吴蓉蓉、李文全、俞
恒、张纪兵、袁玉、胡雄林、笪荣、苏古方
本次变动后 傅和亮、Xiaoning Christopher Sheng、吴蓉蓉、俞恒、张纪
兵、袁玉、笪荣、苏古方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目前,上述两位核心技术人员已与公司研发团队完成了工作交接,公司研发项目均处于正常、有序推进状态;公司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核心技术的研发工作。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完善研发团队建设,加强研发技术人员的培养,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艾迪药业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相对稳定,李文全先生、胡雄林先生已与公司办理相关工作的交接,上述人员与公司在保密内容、竞业限制事项以及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对艾迪药业在人源蛋白业务、HIV 抗病毒业务等领域的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上述核心技术人员离职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不会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
3、目前,公司研发项目均处于正常、有序推进状态;公司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核心技术的研发工作。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完善研发团队建设,加强研发技术人员的培养,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
五、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